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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
2025年,市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公共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706.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19.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85.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649.2万元。2023年衡阳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同口径比上年减少223.75万元,下降3.23%。下降原因主要有:我市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