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城区各小学(以下简称学校)5月13日前完成小学六年级学籍清理,5月18日后凭市教育局统一下发的账号密码登录“衡阳市小学毕业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2、学校核实毕业生相关信息(市城区毕业生核实其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房产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核实其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务工所在区域的居住证,或在城区的房产证)、务工证明(务工的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后在系统中依据家庭地址为学生选择居住位置编号。
3、学校打印毕业生花名册,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
4、学校及家长确认无误后,由学校在系统中提交数据(提交后,无法修改数据),学校将花名册交主管教育局审核。
5、主管教育局审核无误后,于6月10日前在系统中向市教育局提交毕业生信息。
6、学校于7月8日前登录系统查看学生预分情况并打印“2016年衡阳市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预分卡”发放给学生。市城区各小学毕业生可登陆“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查看预分信息。
7、市教育局于7月11日前将城区小学毕业生统一预分到市城区各初中学校。
8、市城区初中学校根据预分信息于7月12—16日审核录取小学毕业生。市城区户口学生报名时携带“预分卡”及“三证”,“三证”是指其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房产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五证”,“五证”是指其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务工所在区域的居住证,或在城区的房产证)、务工证明(务工的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9、注意事项:(1)己被特长招生录取及微机派中的学生不再参加预分;(2)非城区住址学生居住编号统一选择“0107A非城区住址”,外地回衡小学毕业生由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审核相关资料并在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3)无国网学籍不能参加预分;(4)家长故意错填居住编号,导致无法被预分学校录取,责任自负。学校、区教育局要严格审核学生相关信息,确保真实与准确,市教育局将统一计算各城区小学毕业生信息准确率,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5)原则上市城区公办初中学校不得接收无“预分卡”小学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