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事科发布时间:2018-07-18
按照《2018年衡阳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有关规定,此次招聘考试工作已于近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面试(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公示,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一、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地点
请体检对象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8年7月24日早上7:30前在市民政局大门口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每人自备体检费,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时按标准统一收取。
三、体检须知
(一)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届时迟到或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因本人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当日体检结束后,请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下午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将及时与本人电话联系,未按要求及时到达医院,自行承担责任。
(四)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体检时,以体检抽签序号代替体检对象姓名,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序号。
(五)参加体检时,不得携带或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亲友不得跟随。
(六)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七)体检时,严禁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
(八)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开招聘方案体检有关要求和标准执行。
附件:2018年衡阳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汇总及入围体检情况一览表
衡阳市民政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