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的衡阳实践②| “清单”管理护营商
“以前下去检查,心里有时会打鼓,标准把握不准,怕企业有意见。现在好了,检查清单就是‘说明书’,该查什么、怎么查,一清二楚,我们执法有据,企业心服口服。”近日,耒阳市某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名负责人的这番话,道出了衡阳市在法治政府建设征程中,以“清单化管理”撬动行政执法效能提升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衡阳市围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免罚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以及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制定、完善与公示进行不懈探索,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直达基层、温润民心。
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如何避免“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关键在于为裁量权装上“刻度尺”。
衡阳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和细化,结合衡阳实际,将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逐一对应,形成了覆盖各执法领域、清晰明确的裁量权基准。
“比如,对某一常见的市场违规行为,我们根据其违法情节、后果、社会危害程度等,划分了‘轻微’‘一般’‘严重’等不同阶次,并对应不同的罚款金额或处罚种类。执法人员只需‘对号入座’,就能找到相应标准,有效压缩了‘人情案’‘关系案’的空间。”衡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衡阳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官方网站及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渠道,全面公开公示行政执法各类清单和事项目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有哪些执法权力?由哪个部门行使?这些问题,在衡阳有清晰的答案。该市编制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将分散在各执法部门的职权事项进行集中梳理、归类和公示,各行政执法机关事项目录在省一体化平台的公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这份“权力说明书”,不仅方便执法人员明晰自身职责,防止越位、缺位,更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企业和群众想了解某个领域的执法事项,只需查询目录,便能知晓主管机关、执法依据和内容,有效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办事难、投诉无门等问题。
基层执法直面企业和群众,其规范化水平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和营商环境。针对乡镇(街道)层面长期存在的涉企检查标准不一、依据不清、随意性大等顽疾,衡阳市司法局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调研,精准“把脉”基层需求,系统梳理与乡镇(街道)涉企检查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反复论证和科学编排,今年3月20日,衡阳在全省率先公布《乡镇(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通用版)》。
这份清单涵盖安全生产、环境资源保护、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企业监管等5大领域36项检查事项,明确每个事项的实施主体、法律依据、检查内容、方式及频次等核心要素。全市12个县市区据此迅速制定并公布了贴合本地实际的个性化清单。
法治的刚性不可或缺,但适度的柔性更能体现治理智慧。衡阳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推行免罚事项清单制度。
“对于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而言,初次、轻微的无心之失,若能获得改正机会,远比一纸罚单更能激发活力。”衡阳市市场监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深有感触。免罚事项清单主要针对那些非主观故意、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截至目前,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公示“免予、从轻和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007项,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这份清单既明确了法律边界,也给予了必要的容错空间,引导市场主体自觉纠错、守法经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同给企业经营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如今在衡阳,“清单之外无检查”从承诺走向现实,为企业经营构筑起清晰稳定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