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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改革开放决策部署,突出在标志性改革上破题、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上破局、扩大高水平开放上破围,持续用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攻坚目标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紧盯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攻坚,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入推进各领域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力争进出口总额增长7%左右、对非贸易增长10%以上、对外实际投资增长7%以上,外商直接投资增速10%以上。 二、攻坚任务 (一)实施扩需提质重点改革 1.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健全市属国企推进原始创新制度。构建国有企业新型经营责任制。完善市属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差异化设置国有企业考核评价指标。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省市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以机构编制管理、社会事务剥离、绩效薪酬制和岗位聘用制等为重点,全面完成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园区管理运行新模式,引导园区把主要力量和精力放在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上。(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扩大需求改革。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探索建立投贷联动机制。深化促进民间投资体制机制改革。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实施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新型消费相关改革。健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前沿经济带联动发展机制,强化与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长江经济带等区域战略互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衡阳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面覆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探索构建“连环债”清偿机制。发展耐心资本。完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探索新经济新领域统计。健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衡阳市分行、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畅通提效重点改革 1.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推进企业强制注销和简易注销配套改革。实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加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大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突出问题纠治。完善规范招商引资政策机制,落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级报备机制,因地制宜妥善处理存量政策和项目,积极探索招商新模式,构建招商大格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在优化存量资源结构调整、人才柔性流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公共数据资源化等领域实施重点改革。建立与“五张产业名片”相适应的综合交通物流网络信息共享机制。探索低效用地再开发机制。稳慎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利用,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推广“信易贷”平台。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生产流通环节信用建设。创新开展“信用+社会治理”。打造信用+便民惠企场景。积极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衡阳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机器管招投标改革,建立排除人工干预的公共资源交易模式。建立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协同机制。推动建立招投标领域统一分级分类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落实推动移动数字证书全国互认。(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落实能源垄断环节定价机制,落实推动煤电、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落实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国省验收。(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创新赋能重点改革 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完善科技创新资源要素保障机制。完善科技计划管理机制,探索新型举国体制湖南模式。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强低空经济、磁浮等领域制度供给,推动磁浮交通在衡阳的场景应用。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建立设备再制造等标准。积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完善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加快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促进“两业融合共进”体制机制。优化服务业核算体系,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度供给,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促进装备制造和集成式服务、汽车制造和全流程服务、生物医药和健康服务等互融互促。(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实施碳达峰行动,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加快钢管及深加工、有色金属、盐卤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全力发展循环经济,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碳预算管理、碳排放评价等新制度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市林业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民生保障重点改革 1.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构建高等院校及其学科设置调整优化机制,实施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高校投入保障机制。大力推进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行动,建设对年轻人友好城市。推进市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市教育局、在衡高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三医联动、六医协同”集成改革。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长护险制度。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抓好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建设。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推进实现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普及健康知识,加强推行减盐减油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引导。(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完善社保、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主动适应人口变化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外贸保稳提质工程 1.深化产贸融合。创新开展省级产业链外贸提质增效工作。加大外贸主体培育,建好常宁市纺织产业、衡阳县钟表产业2个省级外贸特色产业集群。(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贸促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衡阳市分局、衡阳海关、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产业带产业园建设,支持企业建设运营海外仓。推进市场采购贸易“1+N”联营模式。拓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培育壮大数字贸易、文化贸易、离岸服务外包经营主体。(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衡阳市分局、衡阳海关、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认证,加快培育新增内外贸一体化品牌领军企业3家、“三同”企业2家。积极参加2025湖南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博览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衡阳海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阳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大外贸企业融资、信保、退税、外汇、通关便利化等支持保障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深入实施中小微外贸企业无抵押出口便利优惠融资政策,加快推进汇率避险风险补偿模式。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提质升级。推广运用“AEO企业组合享惠新模式”创新举措。(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贸促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衡阳市分局、衡阳海关、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外经深耕出海工程 1.深化海外市场开拓。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鼓励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积极参加第四届湖南装备与制造走进东盟投资博览会、湖南—中亚经贸合作对接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对外投资支持政策。发挥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引导支持作用,持续争取“一带一路”人民币融资窗口政策支持。出台对外投资合作带动贸易发展支持政策。推广使用对外投资电子证照,推进“援外项目+产业链合作”模式,搭建援外培训信息化平台。(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对外投资安全保障。及时处置境外突发事件。用好涉企联络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协作机制作用,丰富信息咨询、风险提示、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训等公共服务。(市商务局、市政府外事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对非攻坚突破工程 1.推动中非经贸博览会创新发展。积极参加第四届中非经贸博览会。围绕落实中非“十大伙伴行动”参加系列经贸活动,加强供采匹配,提升展览实效,扩大博览会品牌影响力。(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外事办、市公安局、市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融入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建设战略。拓展对非贸易及产能合作新模式。支持企业在非实施产工贸、投建营一体化项目。培育非洲电商企业。探索对非新型易货贸易、“海外仓+离岸账户+本币结算”贸易模式。(市商务局、市政府外事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衡阳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衡阳市分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对非经贸合作交流长效机制。发挥好中非经贸博览会平台作用,推进我市与非洲国家的互访交流,积极鼓励衡阳企业“走进非洲”。深化中非海关AEO互认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制定对非经贸合作融资融信产品。(市商务局、市政府外事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资委、衡阳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衡阳市分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自贸创新提升工程 1.大力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聚焦输变电、核技术应用、电子信息、盐卤化工等优势产业,加快推动相关制造业全产业链集成创新和开放发展。前瞻布局低空经济、未来制造、未来能源、未来信息、现代种业等,探索开展产业生态创新发展改革试验。加快推进保税维修、保税研发、保税租赁、保税再制造等保税业态创新。(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衡阳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围绕标准认证、产权保护、技术交易、数据流动、金融服务、碳足迹碳标识、涉外法治等领域,深化高端开放规则要素改革,加快建设衡阳市内免税店、国际商务商事集聚区等开放创新平台,吸引国际标准组织、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国际研发机构和合作组织等落户,打造一批制度型开放应用场景。(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外事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数据局、市贸促会、人民银行衡阳市分行、衡阳海关、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阳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科学推动自贸协同联动区建设。积极复制推广国省两级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继续开展制度创新,力争形成具有衡阳特色的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案例和一批联合招商、产业融合的改革创新成果。积极开展招商和产业联动,加强与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岳阳、郴州等三大片区与其他协同联动区的联动合作,争取取得一批联动合作成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衡阳海关、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通道拓展提效工程 1.推动五大国际贸易通道稳规模优结构。促进中欧班列(衡阳)、湘粤非铁海联运优化本地货源结构及运输模式,推广重点制造企业“量价互保”服务模式。(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场管理集团、衡阳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降低物流通关成本。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散改集”。加强海外对接合作,设立通道海外仓。加快推进口岸信息化建设,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提高进出口货物提离速度。(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场管理集团、衡阳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便利商务人员跨境往来。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加大国外客商入衡采购洽谈邀请力度。依规为临时紧急来衡商务团组审发口岸签证,提高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审批效率。推动外国人来衡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两证联办”、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扩大移动支付“外卡内绑”“外包内用”业务范围,提供信息服务、生活、医保、子女教育、社交等方面便利措施。(市政府外事办、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贸促会、人民银行衡阳市分行、衡阳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机制 成立改革开放重点攻坚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改革办、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外事办、市委编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医保局、市数据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贸促会、市机场管理集团、人民银行衡阳市分行、衡阳海关、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阳监管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衡阳市分局等,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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